Wednesday 5 January 2011

轉載:“代表性的斷裂”:反思未來民主的進程 (汪暉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

法聚前論:民主的開始並不是為了普及民權而民主的。那個民是菁英的民,是社
會菁英的擴大參與到非領主非宗教領袖的資產菁英。一般普羅並無投票權的。
四年一任的政府與代議制,不是為了選賢與能而設計的,而是限縮政治的授權,想繼續拿政權就得聽話的意思。所以民權與王權的不同,在於擴大參與之後,平民的資本家與貿易商,銀行家加入分權的意思,基本上,是右派保衛的範圍擴大而已。。。投票權的一步步擴張,本意也不在分享民權,而是挾民粹以自用。。。所以看到“民主”的本然面目後,我們要應對的與延續的到底是什麼前景呢?




過去三十年,圍繞民主問題的辯論和分歧從未停止。“歷史終結論”將民主作為最後一種政治形式,普遍歷史到來的標誌。這一有關民主的敍述是通過將“人民民主”置於“政治專制”範疇才得以完成的。然而,接著社會主義體系的瓦解而來的,是反恐戰爭、宗教衝突、生態破壞、高風險社會和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暴露出的全球資本主義體制的深刻矛盾。這些矛盾也引發了“社會民主”的危機。西方民主的空洞化、新興民主的內在矛盾,以及第三世界國家的民主困境,與上述危機密切相關,成為討論當代民主問題不能忽略的課題。為什麼二十世紀形成的兩種社會體制先後陷入了危機?討論民主的危機並不等於否定或反對民主,問題是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民主。這是兩個截然不同但在中國語境中常被混為一談的問題。如果不能對當代語境中的民主危機進行分析,就不可能恰當地探討民主問題。由於十月革命的衝擊,資本主義世界產生了它的對立面,在冷戰條件下,“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對立也產生了一種思想上的二分法。但如同霍布斯邦所說,這種二分法是一種武斷的思考構造,只能置於某種特定的歷史時空之下才能被理解。這個二分法無法把握中國與蘇聯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體制差異,也難以解釋美國、日本、英國、西德、巴西、北歐、韓國或印度之間的不同模式和道路,當然更不能解釋對立的社會體制在競爭中通過對對手的觀察、模仿和汲取而形成的制度安排。